经松滋市人民政府批准,松滋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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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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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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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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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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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金 |
201439 |
松滋市新江口镇白云边大道西侧 |
181292 |
工业 |
30年 |
≥1.0 |
≥45% |
≤20% |
≤21米 |
19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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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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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该地块开发程度已达三通一平,属净地出让;2、投资强度≥1500万元/公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活动由松滋市土地交易承办,按法律程序依法组织实施。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8月26日至 2014年9月1日,到松滋市土地交易索购拍卖出让文件(拍卖文件工本费500元)。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8月26日至2014年9月1日,到松滋市土地交易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日16时30分(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松滋市土地交易将在2014年9月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4年9月2日10时整在松滋市土地交易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湖北省松滋市国土资源局网(网址http://www.hbszgt.gov.cn/)予以公布,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二)本次拍卖由松滋市公证处全程监督、公证。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松滋市土地交易(新江口镇白云路318号)
联系电话:0716-6217900
收款单位:松滋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松滋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 号:82010000000667232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营业部
帐 号:42001626886053001354
松滋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