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松滋市人民政府批准,松滋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竞买保 证金 (人民币) |
备用金 |
201442 | 松滋市新江口镇沙刘路与高速连接线交汇处 | 66667 | 商服用地(占15%)、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占85 %) | 商服用地40年,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70年 | 1-2.8 | ≤35% | ≥30% | 80米 | 2000万元 | 600 万元 |
201443 | 松滋市新江口镇沙刘路南侧 | 44666 | 商服用地(占15%)、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占85 %) | 商服用地40年,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70年 | 1-2.8 | ≤35% | ≥30% | 80米 | 1300万元 | 400 万元 |
201444 | 松滋市新江口镇沙刘路南侧 | 27329 | 商服用地(占15%)、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占85 %) | 商服用地40年,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70年 | 1-2.8 | ≤35% | ≥30% | 80米 | 800万元 | 300 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活动由松滋市土地交易承办,按法律程序依法组织实施。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8月21日至 2014年8月27日,到松滋市土地交易索购拍卖出让文件(拍卖文件工本费500元)。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8月21日至2014年8月27日,到松滋市土地交易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16时30分(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松滋市土地交易将在2014年8月2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4年8月28日10时整在松滋市土地交易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湖北省松滋市国土资源局网(网址http://www.hbszgt.gov.cn/)予以公布,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二)本次拍卖由松滋市公证处全程监督、公证。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松滋市土地交易(新江口镇白云路318号)
联系电话:0716-6217900
收款单位:松滋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松滋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 号:8201000000066723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营业部
帐 号:42001626886053001354
松滋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