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7月1日起
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上调!
记者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武汉市将公布《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的通知》,通知提到:从7月1日起,各缴存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调整职工当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最高年缴存额度可上调5000多元。
什么时候开始上调?
根据通知规定,将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各缴存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调整职工当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
2018年7月1日以前,已经按照2017年度的工资总额为职工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的单位,其调整有效。
以前年度未按照政策规定标准足额为其职工缴存的单位,可就差额部分为职工进行补缴。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到底怎么算?
缴存单位应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调整当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8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按2017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即职工2017年度工资总额÷12)核定。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
2018年,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武汉地区现行的政策,即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8%;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比例均不得超过12%。
2018年最低月缴存基数上调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2018年度武汉地区中心城区在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750元,新城区不得低于1500元。
而根据2017年公布的数据,武汉市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550元,新城区不得低于1320元。
由此可推算,2018年度武汉地区中心城区在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比2017年度,上调了200元左右。
年最高缴存额度上调5000多元
通知中提到,根据武汉市统计局2018年6月22日公布《关于2017年劳动工资统计数据的公告》,2017年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9684元。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据此推算,武汉市在岗职工每月最高缴存额度为79684×3÷12×12%×2=4780(元)。而根据2016年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1963元计算,每月最高缴存额度仅为4317元,每月上调了470多元,一年最高缴存额度上调5000多元。
中央在汉企事业单位
缴存基数调整为“弹性标准”
记者采访了解到,本次通知较往年还有一个变化,即中央在汉的企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参照武汉地区缴存政策标准的同时,也可参照总部标准执行。
以北京情况举例,北京2017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01599元,月平均工资为8467元,即北京在岗职工每个月最高缴存额度为6096元。即总部在北京的中央在汉企事业单位按照北京缴存标准,每月最高缴存额度可为6096元,比武汉每月最高缴存额度高了1300元。
什么情况可降低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通知,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恢复都正常的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额。
政 策 解 读
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带来哪些福利
7月1日起,武汉市将执行《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的通知》,通知规定,各缴存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调整职工当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那么,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将为武汉的老百姓带来哪些福利呢?长江日报记者特邀请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职工公积金账户“存款”将增加
职工平均工资变化,个人及单位缴纳的公积金随之发生变化,而公积金账户中的钱全部归个人所有。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职工在公积金账户里的“存款”就变多了。
根据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情况,武汉市在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额度一年可上调1000多元,最高可上调5000多元。这样算下来,职工在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也将有所增加。
可提取公积金余额增加
结合武汉市6月1日出台的《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购买首套房的职工家庭,在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时,提取金额在不超过购房总价的情况下,随着余额的增加,提取金额也会增加。
贷款额度也将有所增加
因最终的可贷额度,会综合个人账户缴存比例、月缴存额、缴存余额、缴存时间、贷款年限、工资流水、个人征信等因素来综合审核。
从今年5月1日起执行的贷款新政来看,首套房基准贷款额度为70万元,二套房基准贷款额度为50万元。该最高贷款额度,除了需要满足贷款的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以外,同时需要依据个人账户缴存的情况,通过两个可贷额度计算公式进行计算的结果,这四项取低值作为可贷款额度的参考值。
延 伸 阅 读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详解新政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仍有调整空间
据湖北日报报道,2018年4月28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贷款政策,从5月1日起,首套房基准贷款额度为70万元,二套房的基准贷款额度为50万元。此外,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扣减首次已使用的额度。5月2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问题进行解答。
问:如何认定二套房?
答:家庭成员名下有一套房,或者家庭成员名下现在无房、但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均认定为二套房。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才可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问:取消公积金贷款“扣减”规定有何利好?
答:之前,武汉实行“一刀切”贷款限额和最高50万元贷款额度,以及个人贷款扣减政策。举例来说,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使用了20万元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最高只能贷30万元(50万减去20万)。新政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扣减”规定,利好职工家庭购买改善性住房。
问:何种情况下不发放公积金贷款?
答:首套房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面积不受限制。
首套房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第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且面积不受限制。
首套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第二套房不支持公积金贷款。
继续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不再向其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问:最高贷款额度是否仍有调整空间?
答:此次,武汉在全国率先实行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调控机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与武汉个人住房贷款率(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简称“个贷率”)挂钩。个贷率低于80%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的1.2倍;个贷率介于80%(含)和90%之间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个贷率介于90%(含)和100%之间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的0.9倍;个贷率高于100%(含)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的0.8倍。
目前,武汉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86%。从5月1日起,武汉住房公积金首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二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以每年6月底和12月底个贷率为依据,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