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买房是要签署合同的,这样才可以有效的把房子的继承给自己,签合同时房子交易时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但是买房双合同是什么呢?
其实,双合同是开发商或者是买房的人为了避免政府的一些政策从而发展起来的另外一种合同,政府对那些价格比较高的楼房会提出限制介个的措施,这就会影响开发商的切实利益的,于是就拿出了双合同来避免这些事情的发生。
一份就是政府的指导价格房子买卖时的合同,而另一方就是以装修、水电等为名义来补充并再次收费,签了双合同的房子要比其他房屋提交更多的首付和钱。
举例子说,以增城某两套合同售楼的楼盘为例,该盘除购房合同外,买家还要签订一份20万-30万元的装修合同,这笔钱发展商会帮购房者通过银行以“”形式搞掂,贷款年限为3-5年,贷款利率则参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上浮10%。
虽然装修费买家不用一次性付款,但其在头几年每个月除了正常的房贷外,还要还一笔几千元的“”,还款压力要大很多。
同样,以荔湾某楼盘的三房计算,该房总价约216万元,其中《装修提升合同》部分为16万元,占总价约10%,但萝岗某楼盘的双合同则包括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一份《变更装修标准价差和房屋包服务费》,而后者约占总房价的20%左右。
装修合同还能获得贷款,但如果买家签订的是所谓的设计合同,就必须要一次性付清钱款,压力更加大。如增城某楼盘,该盘实际楼价在8000元/平方米左右,远高于申报的预售价格,其中的价差就以设计合同来填补。
按照一套165平方米四房计算,实际总价为132万元,如果首次置业首付三成,正常购买首付需39.6万元,而两套合同下置业者首付需5701万(网签总价107万×30%+25万设计费),实际支付了总价的43%,首付要多给17.5万元。
如果是二次置业,首付需六成,正常购买首付款为79.2万元,两套合同下首付需89.2万(网签总价107万×60%+25万设计费),实际支付了总价的67.6%,首付需多支出10万元。
不同的开发商对于额外价款的支付期限也有不同,有的开发商要求“装修提升合同”部分价款要和首付一起,在签署认购书之后的7日内给齐,而有的则可以在半年内缴付完毕,相对减轻一些买家首付的压力。
“双合同”是否合理合法一直备受争议,但时至今日,并未有楼盘因为签订“双合同”而被处罚。不过,业内人士指出,“双合同”带来的问题或将陆续显现,买家签“双合同”买楼存在隐患。
当中购房者更为关心出售房屋时税费可能加重。据悉,目前广州二手房买卖中,存在两种缴纳个税的方式,一种是按照房价总额的1%缴纳,另外一种是按照房价差额的20%缴纳。
而此前“国五条”要求二手房转让统一按照房价差额的20%缴纳,虽然该措施目前还未在广州落地。但这个规定对以后要卖房的“双合同”买家来说,出售房屋时税费可能加重。
举例来说,如果一套房子合同价70万加30万装修费,也就是说该房总价为100万。当业主要出售时,假如成交价为150万,在“双合同”下,由于购房合同上无体现装修款,税前差价则为150万-70万=80万。
如果按照房价差额的20%缴纳个税,税款为16万(80万×20%)。而正常情况下一套100万的房子以150万成交,需缴纳的个税款为10万(50万×20%)。
事实上,政府在政策中就明确指出“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采取两套合同卖楼的方式是否合法合规一直备受争议。但是对于购房者而言,不接受“双合同”的游戏规则便无法顺利置业,这也成了购房时无可避免的“霸王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