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7时许,松滋市公安局110指挥接到新江口镇城关小学一老师报警,称该校六年级学生付某在上学途中受到不法侵害,右耳受伤严重。接警后,松滋市公安局迅速调度警力出警,一方面积协调医院,及时救治伤者;另一方面迅速抽调精干警力组建工作专班,开展案件调查。经过初步调查取证,石板坡社区一名干部反映在早上接收到一条手机短信,称自己与邻居(受害人付某的父亲)因狗发生纠纷,并将付某伤害的事实。民警通过提取手机号码查询,机主为家住石板坡社区的居民陈某,且在事发后,陈某去向不明。
松滋警方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为陈某(男,30岁,新江口镇石板坡社区居民)。根据陈某逃窜的方向,松滋警方组织大批警力赶赴陈店、宜都洋溪、枝江雅畈、顾家店等多地开展抓捕。
通过调查走访,该局专班民警分析犯罪嫌疑人陈某有可能投江自杀,随即与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取得联系,并发布协查通报要求开展协查。7月2日上午10时许,长江航运公安局通知松滋警方,称在长江石江段发现一具高度腐败男尸。松滋专班技术民警闻讯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尸体勘验,分析其系溺水窒息死亡,并现场提取了DNA。陈某父亲现场对男尸衣着、身材和左上臂“Leslie”纹身等征进行仔细辨认,确定该尸体系其子陈某本人。经公安机关物证鉴定部门DNA鉴定,确定尸体系“6.25”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综合多方调查信息,松滋警方判定嫌疑人陈某系畏罪跳江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