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种模式又称“以房养老”,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计划,有望明年一季度出台。
伴随老龄化社会一步步走来,价格昂贵的房子已成家庭主要财产,“以房养老”因此很可能会成为一种趋势。关于“以房养老”,有媒体关注“如何让民众信任”的问题,不过观念其实不是问题,即使现在的老年人不信任,也并不等于将来的老年人不信任。因为在很大意义上,“以房养老”着眼的是未来老龄化社会里的“房奴”一代,他们能够认同按揭买房,自然也能认同“以房养老”。试点“以房养老”,关键不是老年人观念的问题,而是的确存在很多现实障碍。
障碍是什么?70年产权是一个方面,这个问题不解决,“到期”的房子肯定养不了老。房价问题也是一个方面,当房产一头挑起“经济支柱”的重任,另一头又扛上“保证养老”的重担,房价还能不降吗?如果房价下降了,“以房养老”会否随着房价泡沫的破裂,也成为一个幻影?更重要的,还是贫富差的问题。有房子的富人可能根本不需要“以房养老”,没房子或者没产权的人却没办法“以房养老”。所以,“以房养老”无论何时都能是一个有益的补充,真正重要的仍是政府兜底的、普适性的公共养老体系。
这是“以房养老”与公共养老的本质区别:在政府责任上,前者需监管,后者则需全责;在养老体系中,前者是围碟、配菜,后者才是主菜。让市场的归市场,让政府的归政府,并不是随便说说,要谨防对“以房养老”的过度关注,替换了对公共养老的问题反思——“以房养老”交给市场去自由竞吧,咱们还是接着谈谈养老金双轨制改革,或者农民养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