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介绍,43岁的戴某是武隆长坝镇人,在当地认识很多人,自称能通过各种渠道办得房屋产权证等手续,他也经常帮村民办理房屋相关证件。
2007年年初,戴某远房亲戚李某打算在长坝镇修建一栋房屋出售。因房屋是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房产证,李某便找到了戴某帮忙办理房产证。两人约定以每平方米抽取100元,外加成本价卖一套房给戴某作为好处。戴某收取了李某给的14万元后,答应去“走关系”办理22套房屋房产证。
2009年,房屋建好住户入住,李某仍没收到戴某办理的房产证,反而接二连三的被戴某以各种名义要走30余万元。2013年6月,在李某等人的再三催促下,戴某联系到一假证制售人,以300元的价格制作了22本假房产证,交给了李某。
拿到房产证没多久,该房屋一住户在申办抵押贷款时,房管工作人员告知他房产证是假的,李某得知后立刻将22本证件拿到房管一一核实,才发现全部为假证。李某准备找戴某讨要说法时,戴某却已不见踪影,遂报警。近日,戴某前往武隆长坝派出所投案自。
戴某交代,当初收钱时知道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房产证,但由于当时其出国旅游差钱,答应了李某之托,收取李某共计47.2万元全部被用于旅游和还债。后来,李某催的急,戴某好办假证敷衍李某。
目前,戴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