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买房,他卖了租来的房子
山东商报7月1日讯(张梦尧)今年5月下旬,因为自己要买房凑不齐付款,来自威海的池某竟专门来到济南,租了一处回迁房后,低价将其"售出",骗得15万元。近日,自认做得天衣无缝的池某被济南公安历下分局泉城路派出所抓获。
池某今年29岁,文登人,案发前在威海经营一家小商店。由于在当地看好一处房子而凑不齐付款,他想到了来济南诈骗。5月22日,池某来到济南后,"雇"来了来自仲宫的女孩小张,并利用小张的身份信息,在泉城路租了一间写字间,成了"公司办公室"。
随后,池某又利用小张的信息,在经四路一商场附近租了一处53平方米的二手回迁住宅,并在网上发布了出售该二手房的信息。来自潍坊,在济南打工的小伙小看好了这处房子,于是约池某于6月17日一起看房。"看完房后,小决定要买,当即付了2万元定金。"随后的二天下午5点多,小又按照池某的要求给了他13万元,付了15万元"付款。"
然而,6月19日一大早,当小再想联系池某时,却再也打不通他的电话,到房管部门查询该房屋信息,发现被骗,于是立即报了警。
警方根据监控录像等信息,发现池某于6月18日晚上出现在济南火车站附近,买了前往威海的车票,从而确定了池某的身份,6月27日赶到威海,次日下午将其抓获。"被抓时,他已经将骗来的一部分钱付了他在威海买的房子的付。"民警提醒买卖二手房的市民,尽量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在购买前尽量到房管部门查询确认房屋的信息,避免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