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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 三年后不动产可依法查询

2014年08月28日 16:08     小编:松小房     北京青年报|0     点击: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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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不动产登记,总体安排是:2014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建立基础性制度;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平稳有序实施;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正常有效运行;2017年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本报讯(记者 范辉)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昨日表示,2017年底前将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昨日中国政府网进行的网友互动时做上述表态。对于如何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国土部的总体安排是, 2014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建立基础性制度;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平稳有序实施;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正常有效运行;2017年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对于业内论颇多的信息查询,中国社会科学院长城学者孙宪忠表示,很多人希望不动产信息能够充分公开,让大家都能够查询。从法理上来讲,是有缺陷的。“我们建立这个制度,是要让利害关系人要知道交易中间的权利所在,也可能存在交易风险的所在。”
 

  “如果说要许可别人来查询,也能是许可和这个交易有关的人来查询,我们是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不是为了其他的一些原因,是涉及到当事人双方的交易,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才有权利去查询。”
 

  冷宏志表示,从现在开始直至2017年年底前,在建立和落实好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基础上,做到职责明确、机构健全、运转正常;依据统一的法律法规和完备的技术标准,规范开展登记工作;统一窗口办理,更加便民利民;全面实现信息共享并依法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基本实现登记机构、簿册、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冷宏志同时强调,国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登记工作进行整合、融合,由一个部门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要求来承担,不是另起炉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后,原先老百姓依法取得的各类权利证书继续有效,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将更加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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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基本完成
 

  冷宏志表示,农村土地、房屋等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内容。目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已经基本完成。按照中央有关部署,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将加快推进,国土资源部与财政部、住建部、农业部、林业局已经联合下发文件,将农房等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工作范围,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发证,力尽快完成房地一体的调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范围后予以五年的过渡期,目前正在试点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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