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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方案即将落地 终结十年徘徊

2014年03月11日 09:54     小编:松小房     中国房地产报(北京)|0     点击: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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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房养老在中国已存续10年,其间,很多城市都曾计划推出这一养老发展模式,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均有试点。中信银行、中大恒基等机构都曾对这一“舶来品”进行过积的探索和尝试。但多方探索后,因受到产权、法规、观念等制约和影响,这一养老模式仍未能走到现实层面。
 

  如今,国务院以红头文件要求开展以房养老试点,多少给以房养老发展带来了曙光。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 李克纯 北京报道
 

  徘徊10年、备受议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以房养老)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
 

  据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获悉,自去年国务院发文要求推动以房养老后,保监会已开始着手推动以房养老方案的制定。目前已有幸福人寿、平安人寿、新华人寿、泰康之家等6家保险(放心保)公司递交了试点方案,现在已经进入后审批阶段。对于以房养老方案的具体出台时间,截至发稿,保监会没有给予明确回复。按照国务院35号文的要求,今年一季度应是以房养老方案出台的具体时期。“以房养老方案迟将于上半年出台。”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透露。
 

  据接近保监会的人士透露,以房养老方案确定后,将先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试点推广。
 

  “以国务院的红头文件要求开展以房养老试点,这是次。”幸福人寿董事长、现任监事会主席孟晓苏说。
 

  以房养老在中国已存续10年。2003年,以房养老理念被时任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总裁的孟晓苏引入国内,开始发韧。其后,很多城市都计划推出这一养老发展模式,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均有试点。中信银行、中大恒基等机构都曾对这一“舶来品”进行过积的探索和尝试。
 

  然而,10年过后,这一养老模式仍未能走到现实层面,因受到产权、法规、观念等制约和影响,很多城市的试点后都无疾而终。
 

  随着老龄化的加剧和养老资源的短缺,2013年国务院发布35号文正式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要求开展“以房养老”,并指出“这是解决中国养老难题的有效金融补充”。
 

  政策方案的制定、战略定位的确认或将改变以房养老发展中的尴尬局面,业内也频频出现创新试点。但10年徘徊路也给市场带来了更多的担忧和迟疑。
 

  “以房养老需要各个部门的政策和整个流通环节的配套,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新的方案能落实到哪一步还有待判断。”一位长期关注以房养老发展的业内人士表示。
 

  随着以房养老新方案的出台和试点的实施,其能否真正落地还需拭目以待。
 

  方案初现
 

  2013年9月14日,国务院发布35号文次明确指出“要求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不久,幸福人寿接到了来自保监会要求递交试点方案的任务。2013年11月,幸福人寿专门成立了“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课题组,并按照计划于2013年12月3日向保监会提交了《幸福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原定于今年1月发布的方案将延迟推出,现在仍是上报阶段,具体发布时间要看保监会的安排。”幸福人寿课题组范主任说。
 

  据悉,幸福人寿已经基本完成了产品的设计研发与模型测算工作,该款产品将主要针对65岁以上老人,具体方式是老人将房子增名或抵押给保险公司,投保老人可一直住在房子里,老人过世之后,保险公司方可处置房屋。
 

  除了幸福人寿,平安人寿、新华人寿、泰康之家等6家保险公司也参与了此次保监会以房养老方案的制定,并都参与了保监会去年年底组织的几次内部会议。对于上述几家保险公司的以房养老方案,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也一一进行联系,但对方都以在筹备阶段为由拒绝透露。按照计划,这些公司的产品应该要在一季度面世。
 

  “不止保监会,国务院常务会议后,住建部、民政部等部门也在做工作。”孟晓苏说。在方案设定初期,他建议保监会、民政部应邀请住建部、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参加方案设计。
 

  “以房养老作为一个保险产品,是一种设计为精妙、计算为复杂、涉及政策因素多、牵涉社会观念强、对有需要的老人益处大的殊保险产品。真正做起来需要住建、民政、财政等多部门的配合,单靠一个部门肯定会有障碍。”孟晓苏说。
 

  据詹成付透露,保监会方案制定的几次会议,民政部也都派人参加了。“即将推出的以房养老方案实施方式也更为广泛。老人可以选择抵押房子用来养老,也可以选择把房子出租,租金加上养老金会使老人在养老机构中生活得很好”。
 

  詹成付称,“方案是积稳妥的,不是卖自己的房子”。
 

  2013年10月21日北京市民政局也次提出以房养老概念,鼓励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北京市老龄办也透露,目前正在论证研究以房养老以及针对企业的相关鼓励措施。
 

  孟晓苏表示,现在以房养老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多部门参与协调、主动配合,进展会快了,试点先将选择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房价较高、涨幅预期稳定的城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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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应滞涩
 

  以房养老方案的出台已箭在弦上,但市场的回应却有些滞缓晦涩。
 

  交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在接受关于“以房养老试点方案出台后银行方面的推进计划”的询问时均无回应。
 

  国内家试点以房养老的中信银行也称没有新动作。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在走访中信银行营业试点和致电其客服时发现,这项业务在各营业点还有保存,业务类型依然是之前的模式:“养老按揭贷款,具体是老人本人或者法定赡养人以房子为抵押获得贷款,用途必须是为老人养老,期限不超过10年。”但显然客服和工作人员对这项“压箱底”的业务并不熟悉和了解。
 

  中信银行办公室宣传部工作人员称,中信银行没有参与新的以房养老方案制定和试点计划。并表示中信银行之前推出的养老按揭服务“由于产权期限和实际处置方面有不确定性,更主要是由于中国老年人群体的观念和意识问题,实际推广效果一般”,目前并没有这项业务新的动向。
 

  另据中国农业银行内部人士透露,早在多年以前,农业银行已经开始研究“倒按揭”,但由于实际实施难度过大一直没有付诸实践。他指出制约银行的主要是技术操作上的难度,包括“倒按揭”利率的确定、房产价值的评估、老人生命的预期等。尤其是预测寿命测算的经验。
 

  面对银行的冷淡,北京安信颐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颐和”)总经理赵军称,这主要由于对银行来说缺乏生存压力和业务考核机制,因此以房养老这种利小、风险相对较大的业务对他们来说没有吸引力。
 

  而在保险圈,对以房养老也同样疑窦重重。某保险公司高层称,“开展这些业务还需要很多政策支持。”
 

  北京探索以房养老的中大恒基房地产经纪公司对新政反应亦很冷淡。
 

  根据中大恒基的模式设计,老人与中介机构签订协议,出租自己房屋,租金直接给养老院。老人可选择是按年还是按月收租金。这样的操作模式,被认为“符合传统价值观念”。“可是由于很少老人参与,早不了了之了。现在都没有再提起过了。”中大恒基内部人士称。
 

  卡罗琳养老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樊炎冰表示,市场之所以观望迟疑,回应不积,主要还是当前的市场环境所致。“实际上,和10年前相比以房养老面临的很多障碍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大家不是没有热情做,而是现在缺乏统一平台,业务割裂太严重。是否能够真正落地,还需政府协调推进”。
 

  城商行的尝试
 

  和国有银行、中央银行态度不同,地方银行这些年对以房养老的关注度在提高。
 

  据赵军介绍,随着“富房少钱”老人逐步迈入重度老龄化,他们的观念也会相对发生变化,以房养老有望成为一种补充的养老支付方式。目前安信颐和在常州(楼盘)的养老项目正在进行以房养老试点。
 

  北京安信颐和是联想控股成员企业,专注于健康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在他们的规划和设想里,这种以房养老模式将由养老机构、银行和老人三方组成。老人或者赡养子女将自有产权房产抵押给银行,以养老机构的资产做担保,之后老人便可免费入住养老公寓。老人生命存续期间,养老公寓为其垫付养老费用;当其身故后,养老公寓成为抵押房产的所有者。
 

  “对养老机构来说,普遍面临入住率低的问题,中国老人有房的多有钱的少,如果老人用房子来支付养老费用,可以作为入住率的有效应对。”赵军指出,“而银行实际上是不愿意处置房产的,对他来说能做坏资产处理。他们想挣的其实是老人按揭消费费用的利息,所以这种合作是有市场的。”
 

  赵军表示,这种尝试在理论上是完全可行的,也存在一定的消费需求(因为有老人咨询过),但是对养老运营商来说压力过大,原因是老人的支付能力越来越弱,所以银行不愿用老人的房产做抵押,需要有品牌影响力的养老机构来做担保。这样虽然可以大程度降低银行的风险,“但将全部风险转嫁给了养老机构。”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这种“倒按揭”由于老人不能领取现金,得到的是以现金计价的各种服务,细究起来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倒按揭”。但从实际需求上来看,可行性还是很强。由于联想控股下面有银行、养老机构和房产,联想完全可以把这三方的流通环节打通,整合操作。
 

  “是这种模式的运营主体是养老机构,对联想来说,是有这样的实力。可是一般的养老机构由于支付能力和处置房产的能力没有那么强,并且随时面临倒闭风险,还是有很大风险。一定要有品牌影响力的、有实力的养老机构来做主体才可以。”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尽管问题颇多,安信颐和目前还是与一些城市银行进行了初步洽谈,“这些银行表示出了很大的兴趣”。
 

  艰辛探索下的曙光
 

  从2003年的3月28日温家宝总理看到孟晓苏的信,并批准开办反向抵押贷款报告开始,以房养老开始了在中国的漫长探索。
 

  2006年,孟晓苏创办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目的之一是试水以房养老。但进展迟缓,“金融机构担心房价会跌,民众则担心房价会涨,抵押后亏本。双方的掣肘,形成了一个很不利的市场环境。”孟晓苏称。
 

  2007年年中,拥有政府背景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推出“以房自助养老”的模式。这一模式是:65岁以上的老人将自己名下房产卖给公积金,可一次性收取房款;该房屋由公积金管理再返租给老人,租期由双方约定,租金与市场价等同;老人可按租期年限,将租金一次性付与公积金管理。然而,沪媒报道,2010年,以房养老上海试点早已停止,上海市公积金管理表示,“无恢复时间表”。
 

  此外,“南京试点”也广被报道。2005年4月,南京汤山留园公寓试水“给我房子、替你养老”业务。拥有60平方米以上产权房、年满60岁以上、无儿无女无亲戚的孤寡老人,可自愿将房产抵押给老年公寓,并入住老年公寓。老年公寓把老人的房子出租,用于缴纳养老费用。老人去世后,房屋产权归老年公寓所有。两年后,当地媒体的调查却称,该公寓有4名老人入住,留园老年公寓即将进行工商注销。
 

  和中信银行、中大恒基的尝试遭遇相同,这些地方政府或者机构的试点遇到的主要难题是没有老人客源。
 

  “以房养老”作为舶来品,在英法等国家之所以流行,与高遗产税有关。人们在“以房养老”和“留房产给子女但要缴纳大笔税金”之间较容易做出选择。
 

  国内老人“靠儿不靠房”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老人和子女对变卖产权都从心里抵触,而且居民普遍预计房价将上涨,老人会吃亏。这使得试点开展参与的老人往往寥寥无几,难以为继。
 

  而对金融机构而言,当老人年迈将房产抵押时,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都已经不多,一旦房价波动下行,保险公司或银行的给付能力有限,风险也较大。如果再发生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根据“房随地走”的原则,建造在土地上的房屋不属于个人,那么双方当事人都会受到很大损失。
 

  对此,孟晓苏也意回应,“2007年的物权法已经表明,70年产权到期后自动续期,担心产权的问题完全是杞人忧天。”但由于并没有相关可参考案例,在金融机构风险评估里,这依然是重要一环。
 

  业内专家指出,试点从“失独、无子女老人”开始进行的考虑是对的,但政府还应当搭建好房产评估、政策咨询、纠纷仲裁等机制,并在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保险初期,对申请人和经营机构给予一定税收优惠;对于出现房价波动,引入由政府主导的保险机构或市场化保险公司来分担风险。因此,借鉴国外经验,完善相关的风险应对机制也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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