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 让 公 告
松土告字(2012)41号
经松滋市人民政府批准,松滋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竞买备用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
2012020 |
新江口镇玉岭村 |
1801 |
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 |
1-2.5 |
≤20% |
≥35% |
≤40米 |
70 |
100 |
3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限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10月16日至 2012年10月22日,到松滋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索购拍卖出让文件(拍卖文件工本费800元)。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0月16日至2012年10月22日,到松滋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22日16时(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0月2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10月23日10时整在松滋市国土资源局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湖北省松滋市国土资源局网(网址http://www.hbszgt.gov.cn/),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二)本次拍卖由松滋市公证处全程监督、公证。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松滋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新江口镇二环南路)
联系电话:0716—6217992
收款单位:松滋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帐 号:42001626886053001354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营业部
松滋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