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松滋市人民政府批准,松滋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备注:根据松滋市公路局对201302号地块临沙刘公路建筑退让用地红线离的意见,该地块主体建筑应在沙刘公路红线控制区外;其准入产业类别为矿山机械设备制造。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1月23日至 2013年1月28日,到松滋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索购拍卖出让文件(拍卖文件工本费800元)。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月23日至2013年1月28日,到松滋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8日16时(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月2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1月29日10时整在松滋市国土资源局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湖北省松滋市国土资源局网,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二)本次拍卖由松滋市公证处全程监督、公证。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松滋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新江口镇二环南路) 联系电话:0716—6217992 收款单位:松滋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帐 号:42001626886053001354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营业部 松滋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月5日 |